关于举办上海海洋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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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全面推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实践活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本项活动每年举行一次,2008-2020年分别在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江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成功举行了十三届,为了选拔优秀作品参赛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学校决定举办上海海洋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二、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三、竞赛内容

紧扣竞赛主题,作品分为科技类包括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体现新思想、新原理、新方法及新技术。

四、竞赛规则  

1.参赛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不含在职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4人,可聘请指导老师1-2名。  

2.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学生必须对自己作品的原创性负责,不允许盗窃,抄袭别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准时上交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作品评审:组委会聘请领域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指标对作品进行评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五、日程与安排

1.作品申报:各参赛小组在2021315日前,将竞赛申报书及作品说明书(附件1或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递交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海洋B306)杨老师处,电子稿以“姓名+项目名称”的文件名发送至邮箱1722093622@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908337。  

2.作品初审:专家委员会将于2021415日前进行作品评审评选出获奖名单。根据参加全国竞赛的名额评出相应数量的作品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3.获奖公示:对获奖的作品和作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竞赛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经核准参赛资格的申报作品数量的3%、7%、10%。获得名次的小组,对获奖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附则

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类申报书及报告格式.rar

附件2:社会实践类申报书及报告格式.rar

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活动作品汇总表.xls


 

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组委会

2021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