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 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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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学生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 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

二、接收名额及专业

专业专业方向代码研究方向名称

2025年拟招生人数

2025年拟招推免生总数
070700 海洋科学

01

物理海洋学2035
03海洋生物学
04海洋地质学
05海洋技术
071300 生态学00不区分研究方向5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00不区分研究方向5
085700 资源与环境00不区分研究方向5

三、接收工作程序

1. 推免生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2024928日(上午9点开始)-1020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学院相关专业。

2. 学院组织复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报考本院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告知复试具体事宜,如告知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等资料。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考生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于复试前一天发送至liuyang@shou.edu.cn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交);

2)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交证书扫描件;

3)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3. 学院复试形式。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自我介绍、专业知识问答和思想品德考核等

4. 接收推免名单公示。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828)。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21-61908337 刘老师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电话:021-61908337  老师ypxu@shou.edu.cn

六、附则

报考我校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1. 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2. 入学前发现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刑事问题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入学报到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此前学印发的有关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负责解释。如国家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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