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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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学生条件

所有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二、接收名额及专业

专业

专业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2024年拟招生人数

2024年拟招推免生总数

070700 海洋科学

01

03

物理海洋学

海洋生物学

5

23

071300 生态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5

077600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8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5

三、接收工作程序

1. 启动接收工作。学院将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院网站等有效途径向学生公布,明确报考条件、接收专业及名额、复试内容、录取原则等信息。

2. 推免生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29-1020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学院相关专业。

3. 学院组织复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报考本院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告知复试具体事宜,如告知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等资料。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考生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于复试前一天发送至liuyang@shou.edu.cn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交);

2)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交证书扫描件;

3)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4. 学院复试形式。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自我介绍、专业知识问答和思想品德考核等

5. 接收推免名单公示。根据接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 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录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请务必不要选错学院)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828)。

7. 考生入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及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接收成绩计算办法

接收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接收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21-61908337 刘老师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电话:021-61908338  张老师jh-zhang@shou.edu.cn

六、附则

报考我校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一)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刑事问题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入学报到时,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此前学院印发的有关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如国家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