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批)

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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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需招生。

2.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专业素养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政治品德、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

2.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二)对于满足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

(三)学院将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四)通过复试后,学院将根据考研初试、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将第一时间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时未确认者,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销待录取。

3.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联系方式







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联系电话

邮箱

070700海洋科学

021-61908337

hystyhj@shou.edu.cn

071300生态学

0776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00资源与环境




4.其他事项

(一)我院调剂志愿系统开通时间为460:00-4613:00,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二)学院本着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入。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复试对象

达到我院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并接受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五、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设定考查指标如下: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需在4812:00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

谢老师18516205881);

王老师(18019006081);

张老师(021-58559439828)。

(二)复试方式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六、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1.报到时间:202349日(周日)7:00-9:00

2.报到地点:第一教学楼1101

3.联系方式:021-61908337

4.联系人:刘老师

(二)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纸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原件。(应届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一栏中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应届毕业生为定向培养的,需有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盖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职人员由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由街道办事处盖章。复印件无效。)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9.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专区下载)纸质版原件。同时务必于报到前通过我院链接https://www.wjx.cn/vm/h48e1Q4.aspx# 填写电子版导师选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填写内容务必保持一致。

10.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安排

1.综合面试(含外语测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49日(周 9:30--18:30

每位面试考生需准备3分钟的自我介绍PPT,并于4812:00PPT发送至hystyhj@shou.edu.cnPPT以“准考证号-姓名-拟调剂专业名称”命名(仅以首次发送为准)。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和顺序报到时见“面试考场安排表”,请考生在交材料前及时查看

2.专业试(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需凭考研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考试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1试时间:410日(周9:00-11:00

2试地点:笔试地点和顺序报到时见试考场安排表,请考生在交材料前及时查看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 +综合面试成绩*0.5

3.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及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监督与管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为及时处理复试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做出复议,并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电话:021-6190833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监督电话:021-6190833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监督邮箱:yzshi@shou.edu.cn


十、其他

(一)学院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办法由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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