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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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博士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选拔与培养体系,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硕博连读选拔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申请者原则上不得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

(三)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要求组织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招生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

二、 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潜质。

三、选拔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

(三)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四)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者优先考虑,包括:

1.托福(TOEFL:72 分及以上);

2.雅思(IELTS:5.5 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CET-6:425 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TEM4或TEM8)考试合格证书;

5.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如申请者无上述证书,则必须通过学校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

(五)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七)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硕博连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并提交,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提交者,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在2023年3月1日15:00前,按照要求将所有材料装袋提交至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B306刘洋老师处,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不予进入硕博连读的后续程序,纸质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和材料清单。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确认);

2.《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3.在读硕士导师书面推荐信及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1份;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书1份,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7. 报名截止日前五年已获得的专利、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提供正文首页,如论文被SCI、EI、SSCI等数据库收录,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含在线发表或已录用成果证明),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以上材料2—材料7,还需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硕博连读报考材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此电子版报名材料。

(三)材料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2.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3.专家组审核。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提出各位考生的审核意见和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的建议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含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员进行考核,进入综合考核人员比例不低于1:1.5。

笔试考核《海洋科学综合》,考核内容为海洋科学基础知识、综合知识运用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内容为:(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及个人品行;(2)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3)研究经历及科研情况;(4)创新能力及培养潜能;(5)专业英语翻译及英语口语及听力能力。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

2.学院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及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主要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外语水平和身体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对申请人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做出明确评议。

3.面试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五、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包含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录取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它事项

(一)无论是否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 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shou.edu.cn/;

招生咨询:刘老师,电话:021-61908337,Email: liuyang@shou.edu.cn。

(六)本实施细则由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可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可与学院党委书记施永忠反映: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303室, E-mail:yzshi@shou.edu.cn,电话:021-61908339。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申诉进行核查,并以书面形式将核查结果通知考生。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