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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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需招生。

2.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专业素养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政治品德、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

2.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复试对象

达到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设定考查指标如下: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加试科目内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为复试的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的准考证号。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58559439815,联系人:杨老师。

(二)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线上(远程网络视频)方式进行。

1. 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 选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在辅机位设备上安装好 “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好用户名。

3. 原笔试环节相关内容一并纳入网络远程复试考核。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1)面试时间:20205148:30-12:00071300生态学)

               20205148:30-12:00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2)联系方式:021-61908337

3)联系人:潘雪老师,xpan@shou.edu.cn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

1)应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3)已获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须上传证书。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政审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下载模板)。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入学报到时须复核上传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六、调剂

我院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以后续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批)》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 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监督与管理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3.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 对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310室,施永忠。E-mailyzshi@shou.edu.cnTEL:61908339

5.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须知》。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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