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办法(第二批)

发布日期: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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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1932112-201932212时,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我院和调剂的专业并提交调剂申请, 可在调剂备注栏里注明拟调剂导师姓名。

二、复试对象

单科和总分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我校调剂政策,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申请调剂到我校并收到我校复试通知、接收了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三、复试时间

1.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326日(周二)上午900-11: 30

2)报到地点: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一楼大厅

3)联系方式:021-61908337

4)联系人:丁老师

2.报到需交验证件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考生政审表(下载专区下载);

应届毕业生为定向培养的,需有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盖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职人员由人事部门的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复印件无效。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下载专区下载

四、复试体检(体检表下载专区下载)

1)体检时间。学校集中体检时间为325日、3287301600(中午不休息),考生可自行避开笔试和面试期间去体检。

因特殊情况未能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体检的学生,在学院复试报到后,可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将体检表和医院的体检结果寄交至招生学院。

2)体检医院。本次复试指定体检医院为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三甲医院)。医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海港大道(学校6号门所在的共享区有公交车直达医院)。

3)体检科室与流程。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门诊大楼三楼体检中心(无需挂号),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导医服务台。

4)体检费用(现金支付)。150/人。

备注:因特殊情况未能到六院体检的学生,在学院登记后,可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及时将体检表和体检结果寄至海洋生态学院B306丁老师处。邮寄截止时间、地点以同报到时现场通知为准。

五、心理普查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58559439815,联系人:杨老师。

六、复试安排

1. 专业考试(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需凭考研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考试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1考试时间326日(周二)下午1300-1500

2考试地点:生态学专业考试地点:第1教学楼1305教室

海洋科学专业考试地点:第1教学楼 1306教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理学)考试地点:第1教学楼 1307教室

2.综合面试(含外语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外语测试(满分:50分)

1面试时间327日(周三)830-12:0013:00-1700

328日(周四)830-12:0013:00-1700

2面试地点

327日(周三)830-1700

海洋科学专业面试地点:第4教学楼 4319教室

生态学专业面试地点:第3教学楼 3406教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理学)专业面试地点:第2教学楼 2103教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专业面试地点:第2教学楼 2308教室

328日(周四)830-1700

海洋科学专业面试地点:第1教学楼 1209教室

生态学专业面试地点:第1教学楼 1211教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理学)专业面试地点:第1教学楼 1308教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专业面试地点:第1教学楼 1310教室

七、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 +综合面试成绩*0.5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总成绩*0.3

2.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普查等任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它

1. 对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310室,施永忠。E-mailyzshi@shou.edu.cnTEL:61908339

2.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与注意事项》。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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